京華城弊案昨(26)日一審宣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收賄與洗錢兩項罪名,遭台北地方法院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且須繳納罰金1000萬元。法官合議庭裁定應曉薇需加保3000萬元,總交保金提高至新台幣6500萬。昨下午宣判後應曉薇兩名女兒,急打電話湊保金,應則在候保室渡過一晚,今日搶在傍晚5時覓保期限前,終於籌到3000萬,將由辯護律師吳佳蓉協助,前往公庫部繳錢便可離開北院。
應曉薇候保室過夜 女兒徹夜籌錢
合議庭認定,應曉薇收受沈慶京賄款共計5250萬元,並利用提領現金繳納信用卡費、償還貸款等手段刻意製造金流斷點,已構成洗錢行為,5千多萬全扣押。在昨下午庭訊得知提高保金,應曉薇情緒激動,當庭向審判長哭求調降金額,泣訴自己無法離開年邁母親,不願面臨「生離死別」。應曉薇兩位女兒在傍晚5點20分被目擊神情凝重,徹夜為母親奔波籌款,並於深夜送來日常所需藥物。據了解,應曉薇昨在候保室過夜,期間未提出特殊要求,今(27)日早餐則食用法警提供的公發麵包與飲料。
傍晚5點前湊到錢極限辦保
根據合議庭開出的條件,應曉薇的覓保期限至今日傍晚5時止,若期限到無法湊齊3000萬元保金,恐將面臨再度遭到羈押的命運,經過一天奔波,目前家屬已湊齊3000萬保金,經清點確認金額無誤後便可完成交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