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士林區某國小外聘籃球隊教練戚冠民,涉嫌多次偷拍學生更衣及如廁過程和身體隱私部位的性影像、在網路上假冒女生誘使未成年少女傳送裸照,受害者高達53人。士林地檢署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性罪、拍攝兒童性影像罪,依法起訴,向法院聲請羈押。全案移審後,士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
籃球教練偷拍、性侵幼童得逞 昨裁定羈押
根據起訴書,戚男持有中華民國籃球協會A級裁判證照,多次獲頒全國籃球賽最佳教練殊榮。戚男於民國113年至114年間、任職台北市某國小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多次在學校女廁、淋浴間,以手機偷拍學生身體隱私部位。台北市社會局3月30日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公告,戚男未經同意擅自拍攝、蒐集影像個資等,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受害者高達42人。士檢聲請羈押獲准 台北市教育局回應
性影像照片、影片檔案數量破千,受害人數多達53名,犯罪情節重大。士林地檢署13日偵查終結,依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詐術使兒童自行拍攝性影像罪、拍攝兒童性影像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性交罪、對未滿14歲兒童為猥褻行為罪起訴戚男,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羈押獲准。台北市教育局表示,此案在法律程序上尚未判刑確定,不過已在最短時間內完成行政調查,並裁處戚男終身不得任教,以及處新台幣2100萬元罰鍰。教育局說,將密切追蹤司法進度並全力配合偵辦,持續加強校園人員進用查核、教育訓練及通報機制,確保學生受教權益及校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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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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