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53童受害!北市國小籃球教練偷拍性侵遭求重刑 法院裁定續押

編輯 梁雪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14 23:45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14 23:45
籃球教練-籃球教練偷拍-籃球教練性侵-籃球教練偷拍私密部位-籃球教練性侵幼童-籃球教練偷拍少女
北市籃球狼教練偷拍學生身體隱私部位、性侵幼童得逞。(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北市士林區某國小外聘籃球隊教練戚冠民,涉嫌多次偷拍學生更衣及如廁過程和身體隱私部位的性影像、在網路上假冒女生誘使未成年少女傳送裸照,受害者高達53人。士林地檢署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性罪、拍攝兒童性影像罪,依法起訴,向法院聲請羈押。全案移審後,士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
 

籃球教練偷拍、性侵幼童得逞 昨裁定羈押

根據起訴書,戚男持有中華民國籃球協會A級裁判證照,多次獲頒全國籃球賽最佳教練殊榮。戚男於民國113年至114年間、任職台北市某國小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多次在學校女廁、淋浴間,以手機偷拍學生身體隱私部位。台北市社會局3月30日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公告,戚男未經同意擅自拍攝、蒐集影像個資等,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受害者高達42人。

 
檢方調查,戚男去年6、7月間創設通訊軟體INSTAGRAM帳號,假冒女生誘使未滿14歲、未滿18歲的少女傳送裸照。戚男去年8月間在住處以手機拍攝性侵兒童過程、去年11月間又與一幼童出遊時猥褻得逞,並以手機拍攝性影像。
 

士檢聲請羈押獲准 台北市教育局回應

性影像照片、影片檔案數量破千,受害人數多達53名,犯罪情節重大。士林地檢署13日偵查終結,依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詐術使兒童自行拍攝性影像罪、拍攝兒童性影像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性交罪、對未滿14歲兒童為猥褻行為罪起訴戚男,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羈押獲准。

台北市教育局表示,此案在法律程序上尚未判刑確定,不過已在最短時間內完成行政調查,並裁處戚男終身不得任教,以及處新台幣2100萬元罰鍰。教育局說,將密切追蹤司法進度並全力配合偵辦,持續加強校園人員進用查核、教育訓練及通報機制,確保學生受教權益及校園安全。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TVBS》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危險動作,請勿模仿】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籃球教練#籃球教練偷拍#籃球教練性侵幼童#籃球教練性侵#籃球教練偷拍幼童#籃球教練偷拍少女#籃球教練要裸照#籃球教練誘騙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166

0.0113

0.0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