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銀行西門分行經理鍾振聲自去年8月起,勾結邱振展等詐騙集團,指示不知情下屬協助辦理不實抵押貸款,導致該行核貸600萬元,並收取174萬元高額服務費。新北地檢署上月29日偵結後,依違反《銀行法》、詐欺及洗錢等罪嫌起訴鍾振聲等5人。
新光銀行經理助詐團詐貸600萬 新北檢起訴5人
檢警調查,本案詐騙集團由邱振展與許姓男子(另行通緝)發起,成員包含邱振展、劉洋成、林瓚宏、林楓庭,鍾振聲於去年8月加入。詐團先騙取9名被害人信任,要求他們匯款或面交款項,進一步利用被害人名下房產,偽裝成仲介向民間金主或新光銀行西門分行辦理貸款,藉此規避檢警查緝。
鍾振聲擔任銀行內應,指示不知情下屬協助辦理貸款,詐團成員邱振展、劉洋成則擔任假仲介,收取高額服務費。主要2名被害人共被收取174萬元,林瓚宏負責面交與收款,向被害人收取現金並交付偽造的「高雄地方檢察署」收據,此部分涉及另案假檢警、假投資詐騙,5人受害,損失約1200萬元。
詐團在去年8月以偽造房屋租賃契約書作為財力證明,向新光銀行申請房地抵押貸款,致使鍾振聲下屬及其他經辦人員誤信,核貸600萬元。主要2名被害人面交款項合計984萬元,資金經層層轉手,金流斷點明顯。新北地檢署偵結後,日前依違反《銀行法》、詐欺及洗錢等罪嫌起訴鍾振聲等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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