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住在公寓大樓的人,都會把鞋子放在樓梯上,但現在要小心吃官司,台北縣三重一名陳姓婦人,去年把一雙高跟鞋放在3樓往4樓的樓梯,造成樓上一名萬姓女子跌倒頸背挫傷,她一狀告上法院,法官判決陳姓婦人敗訴,拘役40天。
再回到意外發生的樓梯間,這裡已經清空,沒有高跟鞋,陳姓婦人得知判決拘役40天,直說太誇張,不想對外回應,並打算用4萬元罰金,來換取牢獄之災。
時間回到去年11月30日,住在3樓的陳姓婦人,因為家裡鞋櫃太滿,把3到4樓的階梯當成鞋櫃用,但其中一雙高跟鞋,卻不小心絆倒樓上的萬姓女子,雙方鬧上法院。陳姓婦人(95.2.17):「她就坐在那裡,警察來敲門我才知道,不然我也不知道啊,她說什麼,她說踩到,我們的鞋子摔倒的。」記者:「你認為呢?」陳姓婦人(95.2.17):「我感覺這個不是事實啦。」
陳姓婦人說,雙方曾因違建糾紛,吵過架,她懷疑對方趁機敲竹槓。陳姓婦人丈夫(95.2.17):「那天我跟檢察官說,要是這樣子,那我也要找人來放鞋子,坐在他家門口。」
雖然陳姓婦人,一再強調一個階梯只放一雙鞋,但法官認為,樓梯間是用來通行跟逃生用,本來就應該清空,免得區區幾百元的鞋子,造成難以挽回的遺憾。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EF海外遊留學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