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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車大廳「光天化日」性侵港婦10分鐘 通緝犯一審判5年2月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30 10:31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30 10:31
台北車站驚爆公然性侵案件。(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北車站驚爆公然性侵案件。(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45歲竊盜通緝犯邱勝明去年10月在台北車站大廳,涉嫌公然性侵一名香港籍酒醉旅客,過程長達十分鐘,現場人來人往卻無人制止,最後是由一名馬來西亞籍的男大生目擊後報警,檢方依涉犯《刑法》趁機性交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30)日判處邱男5年2月。可上訴。

據了解,該名香港籍旅客為71歲婦人,2025年9月底從香港來台旅遊,旅遊期間卻跟北車街友打成一片,還在北車渡過4、5夜,所以認識邱男,大家曾喝過幾次酒。

 

起訴指出,邱男於2025年10月9日下午,在台北車站大廳東側,與婦人及數名街友一同飲酒聊天,直到下午3時22分許,婦人因酒醉而癱倒在地,其餘街友也已離開。
 

婦與街友喝酒 被邱男拖到牆邊性侵


邱男見婦人精神意識不清,先以雙手環抱婦人,將婦人拉至大廳牆邊性侵得成。經旅客錄影蒐證後報警處理,警方於下午3時37分許到場逮捕邱男。經婦人向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提出告訴,全案由檢警介入偵辦。

 
邱男被捕後供稱,一時情不自禁,但是後又推稱,當時醉了,不知到底發生何事,檢察官依據鑑定報告,以及民眾提供的影片,認定邱男涉犯趁機性交,在去年10月28日依涉犯趁機性交等罪嫌起訴邱男,歷經約半年審理,台北地院於今天一審判處邱男5年2月刑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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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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