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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紹庭詐領1455萬助理費緩刑 4人「聽老闆話」免坐牢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28 13:15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28 13:15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圖/翻攝自黃紹庭臉書)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圖/翻攝自黃紹庭臉書)

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黃紹庭詐領助理費高達1455萬元,二審宣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褫奪公權3年。至於其他涉案的4名人頭助理,因為「聽老闆的話」被動配合,最終全數給予緩刑,免受牢獄之災。
 

「一條龍」作業詐領公帑 助理被要求交出印章存摺


根據判決指出,4名助理自2015年起陸續進入黃紹庭服務處,分別擔任第二、第三屆議員期間助理。而黃紹庭以服務處的「慣例」為由,要求新進助理在薪資欄空白的聘書及資料表上簽名,並要求他們交出存摺與印章。隨後,由承辦人依照指示填寫浮報的薪資數額向議會請款,以此溢領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勞金。

因「被加薪」助理還反獲國稅局退稅


 
過程中還出現離譜插曲,其中一名吳姓助理因為薪資被大幅「灌水」,導致每個月被扣繳的稅款激增。反而讓他從2015年至2017年間,收到了國稅局高達3萬9千多元的退稅。案發後,該名助理已將這筆意外之財全數繳回公庫。
 

聽老闆的話 4助理躲過牢獄之災


法院審理認為,洪姓、王姓及吳姓等4名助理,是為了保住工作而「聽老闆的話」配合行事,犯罪動機相對單純。除了吳姓助理是在一審期間認罪外,其餘3人在偵查階段便坦承犯行並配合調查。

「聽老闆的話」躲過牢獄之災!法官認為4助理符合「情輕法重」的情形,依《貪污治罪條例》給予減刑,分別判處1年至1年9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宣告3年至4年緩刑,但須向公庫繳納3萬至5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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