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前董事徐瑞希2024年8月在臉書發文「退出台灣民眾黨」,結果真的被黨註銷黨籍,她提告請求「確認黨員資格存在」,稱發文屬抒發情緒,認為民眾黨若不遵循正當法定程序,「未來如果能執政,如何取信大眾?」台北地院今(23)日判決徐瑞希勝訴,確認她的黨員資格存在。可上訴。
徐瑞希2023年11月被民眾黨提名為不分區立法委員名單第17名,但民眾黨2024年8月接連爆發選務帳目申報不清等疑慮,徐瑞希不滿副主席黃珊珊曾代理財團仲介法務、助長剝削移工,在個人臉書宣布退黨。民眾黨認為,她已公示,完成退黨、剝奪其黨員權利。徐瑞希提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黨員資格存在。
臉書喊退黨竟成真 徐瑞希開庭指「抒發情緒」
台北地院3月17日開庭時,徐瑞希主張,政黨法規定,政黨章程應載明黨員退黨、仲裁、救濟方式,但民眾黨2025年才通過相關救濟機制,導致她即使不服黨的做法,也無法透過黨內機制尋求救濟。
民眾黨委任律師賴苡安(國民黨賴苡任胞妹)主張,若徐瑞希認為貼文只是一時發洩情緒,理應於媒體報導後對外澄清媒體過度解讀,並解釋她並未退黨,或立即刪除或修改貼文;且當時各大媒體都有報導徐的退黨聲明,若民眾黨不承認其聲明效力,將導致徐與民眾黨的法律狀態處於不確定狀態。
北院判徐瑞希勝訴 她爆:民眾黨2025年才設仲裁機制
北院今天判她勝訴後,徐瑞希受訪表示,民眾黨認為她為了不分區立委名次而來爭取利益,但黨也是把政治職位當成是利益或者是權利在交換,實在令人滿失望。
徐說,從2025年2月開始,她循著黨內途徑在申訴,但民眾黨作為台灣的第三大黨,每年領1.5億的政黨補助金,但部分依據《政黨法》應該要設立的一些正當法律程序的機制卻都沒有設立。她舉例,民眾黨一直到2025年8月才通過財務管理條例,2025年10月才成立仲裁機制;在2019年就成立的政黨,許多該依照《政黨法》去建立的機制卻通通都沒有設。

徐瑞希說,當年很多人都支持台灣有「新政治」的出現,但很遺憾,過去這些日子,讓不少對台灣民主政治有期待的一些人感到非常失望,期盼民眾黨在未來能真正落實《政黨法》民主運作的原則,把該做的事情、該訂的法律、程序都能建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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