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去年3月25日晚間在立法院院會,手持拐杖敲桌卻噴飛打到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手臂,被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21)日下午2時許開庭,柯建銘不僅沒請假,也沒有委任律師出庭。法官開庭10分鐘後諭知,要拘提被告出庭,即指揮法警或委託警方拘提。直到下午4時5分,柯建銘律師才匆匆現身法院,說沒有收到開庭通知。
法院訂今天下午2點45分開審查庭,但柯建銘無故未到庭,庭務員叫了3次,法官呂政燁等候10分鐘仍不見柯建銘報到,當庭諭知囑託拘提。呂政燁是之前曾經裁定羈押禁見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的北院法官。
依憲法未經立法院同意不得逮捕立委 取消拘提
法官開完下午所有的庭後,下午16時02分重新諭知,依據憲法第74條,現任立委非現行犯,未經立法院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所以撤銷拘提處分。在法官諭知當下,柯建銘委任的律師事務所派來的律師陳楨匆匆跑來法庭,解釋是因為沒有收到開庭通知,看到新聞來的。
呂政燁諭知檢辯雙方本案爭執的重點,指稱徐巧芯站的位置,平時是否為立委可以站的地方,用以證明柯建銘有無善盡應注意的義務,要求檢、辯都對此爭點預作準備。律師說會再具狀,法官另訂6月23日下午2時40分再開庭。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