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李貞秀遭民眾黨開除黨籍,李昨(19)日晚間開直播秀出一張紅色文件,透露已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更稱自己尚未簽署立院離職文件,「是我的就搶不走,不是我的留不住」。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20)日回應,李貞秀可能沒有充分理解什麼叫做「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直指她跟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的情況不一樣,並強調自己完全不擔心。
李貞秀聲請假處分 北院上周五已收案
據了解,台北地院上周五(4/17)確定有收到聲請假處份案,已經完成分案,案由為「定暫時狀態處分」。黃國昌則回應自己大概兩天前就知道了,但李貞秀可能沒有充分理解什麼叫做「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她跟王金平的情況可能完全不一樣,就交給司法程序處理。王淺秋追問「一點都不擔心?」黃說,完全不擔心。
回顧王金平黨籍訴訟戰 黃揚明:李貞秀恐浪費律師費
媒體人黃揚明日前在臉書發文分析,李貞秀有無可能比照王金平透過訴訟奪回黨籍?當年馬王政爭發生得又急又快,王金平的黨籍保衛訴訟戰包括假處分及後續審判結果都勝訴的關鍵,當時沒有《政黨法》,政黨一樣隸屬於《人民團體法》的管轄範圍,但人民團體法有一條規定是:「會員之除名,應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出席會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才可決議。」於是王金平的律師藉以主張當時國民黨開除王黨籍的程序不完備,才能在訴訟戰勝利。黃揚明強調,在《政黨法》上路後,各政黨只要依照訂定的相關規章、程序通過開除黨員黨籍(除名),司法上已很難比照王金平案處置。李貞秀走司法這條路,若沒有具體事證證明民眾黨程序有瑕疵,可能只是白白浪費律師費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