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2人質疑陳亭妃論文25%相似抄襲遭告 一審法官判免賠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04.15 16:5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15 17:15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圖/翻攝自陳亭妃臉書)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圖/翻攝自陳亭妃臉書)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林國春3年前選立委時,與時任國民黨副發言人、基隆市政府民政處長呂謦煒開記者會質疑,民進黨立委陳亭妃的博士論文涉嫌抄襲。陳亭妃向林、呂2人提告請求連帶賠償160萬元,台北地院今(15)日駁回陳亭妃之訴,判林國春、呂謦煒免賠,可上訴。

林國春、呂謦煒2023年11月28日舉行記者會,質疑陳亭妃2019年在長榮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博士班論文《台灣六都行政管理績效衡量之研究》,經圖靈系統分析,有高達25%相似度,第25頁大幅摘錄維基百科卻未標示出處,將條目網址直接列入正文,且依照長榮大學標準,論文若非原創部分逾13%,即不具原創性,批評陳亭妃「抄襲、不法學位、智慧竊盜、學術詐欺集團」等。

陳亭妃認為,林、呂的言論流於偏激、不堪的情緒用詞,逾越必要範圍,不屬於合理評論的範疇,侵害她名譽權,要求兩人連帶賠償160萬元。

林、呂反駁指出,陳亭妃是5連霸立委,其誠信、操守與公共利益有高度相關,她的博士論文與維基百科內容有多處相同,且經兩人以圖靈比對等方式查證後發表言論,認為已善盡合理查證義務,屬合理評論。
 

論文引用確實有瑕疵 公眾人物應具備較高容忍度


台北地院比對後認為,陳的論文雖有註明資料來源,但引用資料格式確實有所不當,與學術倫理所要求的引註格式不符,確有瑕疵,論文是否挪用他人的創作,屬可受公評之事,2人已盡合理查證,評論用詞縱使尖酸,陳身為公眾人物,也應容忍退讓,故判2人無須賠償。
 

選罷法、加重誹謗 林國春2人均不起訴確定


另外,陳亭妃也有對兩人提起違反選罷法、加重誹謗告訴,但檢察官認為,陳亭妃的論文確實和維基百科、他人論文有相同的段落文字,兩人質疑事項可受公評,應在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範圍內,處分不起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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