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一鮑魚前負責人鍾文智因炒作存託憑證(TDR)案遭判刑定讞後棄保潛逃,檢方指出,鍾於去年3月12日判決確定當天,在鄭畯中與游致暐協助下,經多次模擬逃亡路線後,於新北市會合並換車與偽造車牌,由游開車接應至宜蘭頭城,隔日疑似搭船偷渡至大陸。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鄭畯中6月徒刑,游致暐則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逃亡規劃詳盡 換車偽車牌製造斷點
114年3月12日,最高法院駁回鍾文智上訴,判處累計30年5月徒刑確定。當天下午,鍾先在台北市信義路五段搭乘計程車前往新北市石碇區,與鄭、馮會合。鄭隨即駕車至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一段,換上偽造車牌,於下午3時43分將車停至新北市平溪區台2丙線,再由游致暐開車接應,沿宜蘭縣頭城鎮交流道方向離開,藉此製造追查斷點。
3月13日,鍾文智疑似搭船偷渡前往大陸,鄭、游兩人分別將車輛停放於台北市松仁路信義國中前停車格與吳興街320巷45號後方停車格。3月25日,游致暐以10萬元將其中一輛車賣給基隆市汽車商行;3月27日,又以19萬8000元將另一輛接應車賣給新北市汽車商行,試圖湮滅相關證據。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藏匿人犯及偽造文書等罪,判處鄭畯中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游致暐則獲判無罪,案件可再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