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近日連續發生兩起行車糾紛!一名駕駛在惠中路遭銀色休旅車駕駛連續比不雅手勢,已提告公然侮辱及恐嚇;另一起則是機車騎士載孩童遭後車逼近險追撞,但警方認定尚難構成逼車,引發民眾對認定標準的質疑。

第一起事件發生在台中惠中路上,一名駕駛沿中線直行準備通過路口時,外線一輛銀色休旅車突然打方向燈要切入車道。車上駕駛與乘客驚呼對方一直靠過來,駕駛嚇得立刻按喇叭示警,沒想到對方不但沒有退讓,反而將手伸出車窗比出不雅手勢。乘客當下表示,對方好像有點針對他們。駕駛雖然沒有當場與對方發生爭執,選擇繼續往前行駛,但對方仍持續跟上,再次比出不雅手勢後,還打方向燈硬切到前方車道。連續兩次遭到不雅手勢挑釁,駕駛決定前往派出所提告。
何安所長林志堅表示,已受理民眾恐嚇及公然侮辱告訴,將依法通知嫌疑人,並函請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至於是否構成違規逼車,警方表示還需進一步判定。

另一起驚險事件則發生在台中梧棲大智路一段,一名機車騎士載著孩童行駛在外線車道,後方車輛先從內線逼近,隨後切到騎士前方,雙方差點發生碰撞。騎士緊急按下喇叭,車上小朋友嚇得大喊爸爸嚇到他了。沒想到對方完全不顧機車上有孩童,還拉下車窗與騎士理論,質問該車道是否為機車道。騎士則回應該路段並未標示禁行機車,並怒控對方逼車。
然而警方認定該案並未違規,讓騎士難以接受。安寧所長楊義楓說明,依據駕駛人提供的行車影片,尚難認定有逼車行為。警方進一步解釋,要成立逼車認定,主觀上須符合惡意性、連續性及密集性,客觀上則要有足夠重大的危險駕駛行為。相關畫面在網路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對於逼車標準究竟如何界定提出諸多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