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小明(化名)與女友小美(化名)產下一子,有天小明不滿年僅4個月的孩子不斷哭鬧,因此用枕頭壓住臉部,孩子卻因此沒了呼吸死亡。小明為此心痛不已,並將孩子遺體放在行李袋,最終棄屍基隆山區。孩子因遲遲未入學,這才東窗事發,基隆地院認定小明涉犯《刑法》過失致死罪、遺棄屍體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
新手爸不滿孩子哭鬧 枕頭悶壓致死
據判決書所述,小明與小美同居於台中市神岡區住處,兩人當初尚未登記結婚,後續小美懷有身孕並產下孩子,決定登記結婚,並持續同居。小美有天因工作外出,獨留小明和4月大孩子在家,不過孩子因哭鬧不止,小明忍不了,隨手將床上的橢圓形抱枕放在嬰兒臉上,藉此掩蓋孩子的哭鬧聲,隨後開始睡覺,並沒有注意孩子的口鼻是否呼吸暢通或窒息。
孩子遺體裝袋 棄屍基隆山區
小美下班返家,發現孩子已明顯沒有呼吸心跳,兩人緊急施以急救,不過孩子最終仍死亡。兩人事後將孩子的遺體放在行李袋,搬家時將遺體放在住家內;兩人分居時,小明獨自攜帶孩子遺體,並棄置在基隆市中山區的某圍牆外山坡。事後因孩子已達就學年齡,社政機關發現孩子沒有按時入學,立刻通報警方協尋,全案因此東窗事發,基隆地檢署主動簽分偵查、起訴。
他認罪喊後悔:希望把孩子留身邊
審理過程中,小明坦承不諱,並全部認罪,自述有四個小孩。他表示,當時將孩子放在行李袋內,是因為自己的疏失,相當後悔,「單純希望把小孩留在身邊,不會再做了」;棄屍當時有交女友,才會將孩子帶來基隆,因此就近棄置屍體,很對不起小孩子,之後會好好照顧其他三名孩子。小美則表示,小明有在反省,也知道他並非故意,希望他有時間可以常常回去看其他孩子,也希望可以多陪陪其他小孩,好好愛護其他孩子,希望法院給予緩刑,讓孩子可以看到爸爸。
涉犯過失致死、遺棄屍體 他被判2年有期徒刑
法官審酌,認定小明一時失慮犯案,已有悔意,且有另外三名幼兒待養育,目前獨自一人在外工作,顯見再次犯案的可能性降低。《TVBS新聞網》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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