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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榔攤前濺血!破燈管刺瞎好友左眼 狠男遭判3年

記者 陳佳宜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02 17:38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02 17:38
狠男持破燈管刺瞎好友左眼。(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狠男持破燈管刺瞎好友左眼。(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2024年8月9日晚間,高雄梓官區一間檳榔攤發生嚴重傷害案件,50歲蔡姓男子與友人因細故爭執,竟將日光燈管丟向對方頭部,隨後持碎裂燈管刺入好友左眼攪動,導致對方終生失明。法院審理時,考量蔡男過去多次前科及經濟困難,最終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全案可上訴。

檳榔攤爭執 狠男持破燈管「攪爛朋友眼」害失明

2024年8月9日晚上11時許,高雄梓官區「海友檳榔攤」外,蔡姓男子因細故與好友發生爭吵。爭執過程中,蔡男情緒失控,先將日光燈管丟向對方頭部,燈管當場碎裂。蔡男未停止攻擊,反而抓住破裂燈管,直接刺向好友左眼,造成他眼球破裂、角膜撕裂等嚴重傷勢,雖經手術救回一命,卻因此終身失明,並出現嚴重感染與後續併發症。

案經橋頭地院審理,法官指出,蔡男因微小糾紛動手,使用尖銳破裂燈管攻擊,直接導致被害人左眼視力嚴重損傷,造成永久性殘疾。蔡男坦承犯行並表達和解意願,但被害人方面拒絕調解,雙方未能達成賠償協議。

 

調查發現,蔡男並非首次涉案,過去曾涉及妨害自由、公共危險、傷害、毀損、竊盜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案件,前科紀錄明確。法院最終考量蔡男僅國中畢業,長期從事漁業、月收約1萬元,獨居且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判處蔡男有期徒刑3年4月,全案仍可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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