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西螺鎮於本月21日凌晨,發生一起槍擊案,一名20多歲的男子膝蓋中彈,血流不止被送醫急救,雲林警方獲報後,全力查緝,發現30多歲的黃姓男子涉有重嫌,還藏匿在新北市三重區的一處飯店,雲林警方逮捕黃男,並在他西螺的住家搜出槍枝,後續黃男被依法送辦,並遭法院裁准收押。

疑債務糾紛 雙方一言不合
西螺鎮傳出槍響,當時黃男和曾姓、程姓及黃姓等4人,和廖姓男子相約談判,雙方疑似有債務糾紛,沒想到黃男一行人對男子開2槍,當場命中男子膝蓋,他疼痛倒地,被送醫急救,所幸無生命危險。
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於115年3月21日凌晨,接獲民眾報案指稱發生槍擊案件,且有1名男子受有槍傷,警察局局長黃富村知悉後,非常重視,立即指示分局長吳誌權、刑警大隊長楊承璋、派員共組專案小組全力查緝,
雲林縣刑大、西螺警分局獲報後,沿路調閱路口及民宅監視器分析比對,於當日在西螺及彰化地區分別逮捕曾姓、程姓及黃姓等三名共犯,並研判黃男可能逃逸到北部。
雲林縣警局長黃富村表示,守護雲林縣轄內治安的決心,不容有不肖份子挑戰警方公權力,只要敢在雲林縣犯罪,無論躲藏在哪個縣市,一定會緝拿歸案繩之於法。分局長吳誌權亦表示,西螺分局轄內民風純樸,為確保西螺地區居民生命、財產安全,警示意圖從事犯罪的不法份子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