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近日接連發生兩起交通事故,其中西區一名39歲張姓男子酒後駕車闖紅燈,撞上另一輛車造成駕駛手臂擦挫傷,酒測值超標達公共危險罪標準,遭警方依現行犯逮捕;霧峰區則有24歲楊姓男子疑似恍神駕駛,撞上路邊停放車輛後翻車,所幸無人傷亡。

霧峰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林文傑表示,該起事故無人受傷,24歲楊姓駕駛行經福新路時擦撞路邊車輛,所幸當時車上沒人,駕駛本身也沒有受傷,經檢測後確認無酒駕或毒駕情事。

第一分局公益所副所長梁浩衛表示,張姓男子已依公共危險現行犯逮捕,另外闖紅燈部分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被撞的高姓駕駛手部擦挫傷,所幸沒有大礙。警方呼籲,注意力不集中上路無疑是將自己與他人的性命置於危險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