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人妻控訴合作承包商小花(化名)與其丈夫阿豪(化名)發生婚外情,期間還傳送「被寶寶榨乾了」等露骨訊息及裸照,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小花聲稱不知道阿豪已婚,且曾於去年6月向人妻道歉,法官審酌後最終認定證據不足,駁回人妻訴求。
丈夫出軌承包商色聊「被榨乾」 妻氣炸求償卻吞敗
判決書指出,該名人妻和丈夫阿豪共同創立公司,而小花則為合作承包商。誰料2024年4月起,阿豪與小花感情升溫,期間還互傳「被寶寶榨乾了」、「我是說色照啦」、「老公要怎麼哄我」等露骨訊息及裸照。人妻得知後,認為小花明知她是老闆娘,仍與丈夫發展不正當關係,憤而提告求償新台幣100萬元。
對此小花表示,自己是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阿豪,對方聲稱與前女友分手並獨自租屋,讓她誤會其單身。小花強調,雙方合作多以線上聯繫,僅於活動日與人妻見過面,未曾得知阿豪已婚。法官查閱對話紀錄,發現小花曾於去年6月向人妻傳訊道歉並表示「完全不知道阿豪的婚姻狀況,也無意介入」,承諾不再聯繫。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阿豪確實於交往期間獨居外租,人妻未能證明小花知悉其婚姻狀態,也未舉證曾以配偶身分向小花介紹或公開夫妻關係,現有證據無法證明小花去年6月後仍有侵害配偶權之行為,因此認定人妻的主張無理由,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