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有一名女子,在三多商圈附近租屋,指控近2年來,長期被男房東半夜騷擾,還被監視、情緒勒索,多次在睡覺時房東闖入房間,讓她深受其擾,退租時,房東則反駁,強調是"經過同意"才進房間,女房客則已經提出性騷擾告訴。

女房客租屋地點位於高雄市區三多商圈附近,她控訴承租期間飽受困擾。影片顯示,半夜睡到一半突然有人狂敲門,起床查看發現門把不斷被轉動。由於早有戒心,女房客用拖把等重物抵住房門防範。她表示,男房東經常半夜上門騷擾,讓她深受其擾。

女房客詳述遭騷擾經過,表示房東曾以送食物為由敲房門,後來更經常開門進入房間、亂翻櫃子,甚至多次在她睡覺時闖入。此外,由於房東要求租客限女性,女房客曾帶朋友過夜後,卻被房東拒絕該友人再來訪。種種行為讓女房客進出房門都要全程錄影,並隨身攜帶辣椒水防身。

面對指控,房東強調進入房間是經過女房客同意,並表示不怕錄影,因為他沒有欺負對方。律師李茂增表示,在沒有經過房客同意的情況下,擅自進入房客所承租的房間,會違反刑法306條侵入住宅罪。他指出,若房東確實擅闖租客房間已涉及刑法,設置監視器偷拍更可能觸犯妨害秘密罪。女房客已將經歷公開上網,並向警方提告性騷擾,希望不要再有其他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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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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