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婦人陳小菊從事「以工代賑」公園掃地工逾10年,卻於2022年前夕遭註銷資格,為繼續工作,她涉嫌與符合資格的友人周琳談妥,冒名向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提交申請,協助辦理的女技士陳淑玲也疑似知情放水。檢廉於3月11日發動搜索並約談3人到案,檢方複訊後命陳小菊8萬元交保、陳淑玲6萬元交保,周琳則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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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主管機關有權於《社會救助法》規範下,針對以工代賑的對象、實施方式等擬定自治條例辦理。台北市府訂有《台北市市民以工代賑輔導自治條例》,內容規定須設籍台北市,且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份、年齡為16歲以上未滿65歲,並具工作能力者,才符合申請代賑工資格。

陳小菊早自2011年起從事代賑工,平日在台北市公園打掃超過10餘年,卻在2022年前夕突被告知資格不符,遭台北市府註銷代賑工身份。為能繼續工作,陳小菊找上符合以工代賑資格的友人周琳,冒充周琳身份向公園路燈管理處提出申請。
公園路燈管理處技士陳淑玲疑似知情放水,仍讓陳小菊過關重拾代賑工職務,繼續從2022年起任職迄今,3年多來領有代賑金累計60萬餘元。
此案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貞元偵辦,指揮廉政署持票搜索陳小菊等3名被告住處及陳淑玲辦公室,共計5處所,並於傍晚5時30分至晚間8時許,陸續移送3名被告至地檢署複訊,全案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