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因不滿被分手,竟偷拍前女友的私密照,並設為臉書頭貼及封面照片,於2022年間陸續發送交友邀請給前女友及其親友,藉此惡意散布私密照。前女友得知後身心崩潰,報警處理,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黃男不尊重他人隱私,行為不宜輕縱,加上未與對方達成和解,最終判處8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報復前女友!男「頭貼設裸照」挨告 5萬元想了事遭拒
判決書指出,2022年12月,黃男疑似不滿被女友分手,竟在日本旅遊期間,於臉書註冊多個假帳號,再將先前偷拍前女友裸露胸部看電視、側臉裸胸、以及裸露後背至臀部等私密照片,設為臉書的大頭貼及封面相片,甚至傳送交友邀請給前女友及其親友,以此散布私密影像。前女友得知後身心崩潰,一度至醫院求診,同時報警處理。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黃男雖坦承犯行,欲以5萬元和解,但遭對方拒絕。法官認為,黃男僅因一時氣憤,不尊重他人隱私,造成對方身心極大痛苦,行為不宜輕縱,且未與對方達成和解,依播送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內容罪,合併判處8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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