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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鐘沒出來就殺」航勤男性侵前妻閨密 挾持9小時遭重判

記者 傅乙珮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06 19:58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06 21:40
一名任職於航勤公司的30歲趙男性侵前妻閨密,更在犯案現場待長達9小時。(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一名任職於航勤公司的30歲趙男性侵前妻閨密,更在犯案現場待長達9小時。(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航勤公司30歲趙男因聯絡不上前妻,2025年7月13日在台北市松山區持刀與汽油彈闖入前妻閨密家,恐嚇「不聽話就會死」、「10分鐘內沒有射精就要殺你」性侵得逞並挾持9小時,警方曾到場卻未能救援。台北地方法院判刑10年8月並賠償新台幣200萬元。
 

找不到前妻在哪 他門口持刀入屋

判決書指出,趙男透過前妻得知受害人的住處,當天因為聯繫不到前妻,於2025年7月13日晚上10點多,攜帶水果刀及裝有汽油的寶特瓶,埋伏在松山區某公寓樓梯間。等待約半小時,前妻閨密回到家中,他見被害人進門後立即用刀架住她的脖子,強行進入住家,並恐嚇「不聽話就會死」。之後,趙男奪走被害人手機與Apple Watch,剝奪其對外求援機會,並強迫其協助洗澡、發生性行為,其中威脅被害人「10分鐘內沒有射精就要殺你」,還以手機錄下犯罪過程。
 

惡男脅迫睡一夜 男友攜警沒救成

脅持期間,被害人男友一度帶警察敲門,但因趙男威脅被害人不得求救,使警方誤以為屋內無人,未能及時破門進入。趙男於14日上午8點多離開現場,為規避查緝,期間關閉手機,並多次步行轉搭公車,企圖混淆警方視線,但警方掌握其未離開住家附近,最終於7月15日下午2點將其逮捕歸案。

 

趙男辯稱,自己長期使用大麻、依托咪酯,案發時毒癮發作、意識不清,且先前有自殘行為,疑似有重度憂鬱症。
 

惡男已曾脅迫前妻 有案在身法官重判10年8月

法官認為,趙男缺乏證據,甚至還能跟證人傳訊息,甚至嘗試聯繫被害人,一舉打臉趙男。考量趙男坦承犯行、全程錄影,嚴重侵害被害人身心,並未主動賠償或彌補,此外,趙男在本案前已涉對前妻的妨害性自主案件,顯見無警惕效果,故判處有期徒刑10年8月,並須賠償200萬元。被害人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趙男同意賠償,法院全數判准。另案2025年8月已判刑9年4月,現已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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