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女高中生小花(化名)2022年間與國中老師兼生教組長阿文(化名)相約吃飯溜冰,結束後阿文以「避雨」為由載小花至旅館發生性行為。事後,小花決定提告,沒想到審理期間卻不堪種種壓力,1年後不幸墜樓身亡。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導致小花輕生因素眾多,無法明確認定為阿文所致,法官最終因證據不足判處阿文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女高中生告性侵後墜樓亡 已婚男師喊冤
判決書指出,2022年6月23日,小花與阿文相約吃午餐,接著至國民運動中心溜冰。當天下午2時許,阿文以「避雨」為由,載著小花至土城區某旅館開房並性侵得逞。事後,小花在學校輔導過程中提及此事,校方隨即進行通報調查,但沒想到審理期間小花因不堪多方壓力,於2023年11月11日墜樓身亡。全案審理時,阿文聲稱自己和小花是合意性交,小花當時還稱自己有避孕環,所以雙方性交時才未戴保險套。此外,小花的日記中也未提及遭自己性侵一事,加上小花本來就有憂鬱症,其輕生與他無關。
小花生前在警詢證稱,當天阿文提議去汽車旅館休息,「我認為他是老師,不會做傷害我的事情,進到房間後,對方暗示要發生性行為,我當下沒有講話也沒有動,發生2次性行為後,因我有跟阿文說過體內有避孕環,所以第3、4次沒有戴保險套」。
小花表示,過程中我有跟阿文說不要,但沒有強烈反抗,可能阿文不覺得我真的在拒絕他,之後我和他有透過IG聯繫,7月初阿文有再約我出去吃飯,我有赴約。小花坦言,「當下我沒有什麼想法,可能因為有吃穩定情緒的藥,所以當下沒有什麼太大的波動,我是事後覺得很噁心,覺得自己被侵犯,一直想到阿文的太太當時懷孕,還對我做這樣的事情」。
不堪多方壓力 女學生墜樓主因成謎
小花的精神科醫師則表示,自己和小花2022年10月第一次在急診室見面,當時小花有提到對自己要求比較高,覺得課業表現需要再好一些,或是希望可以多分擔一些家計,對於家庭經濟、課業常會讓她感到壓力大。另外,小花2023年3月門診時也談到有和老師發生性行為,但沒有說詳細情形,也沒有說是被強迫,只是事後回想覺得後悔、害怕,壓力來源一部分是來自於報警或通報後的調查壓力。死前遺言曝光 男師1原因獲判無罪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兩人發生性行為時,小花態度不明,無法確定阿文是否知道她不願意。此外,小花當時的男友曾嘗試聯繫她,但小花第一時間並未向男友求助,也未試圖逃離旅館,日後依然與阿文見面,與一般遭性侵之被害者的反應大不相同。再者,小花在日記中曾寫下:「我和2位有婦之夫發生性行為,他身為我的老師、生教組長、我的摯友,他是我信任的人,他並不清楚我有另一半,我和他們都宣告單身,他又再對我投遞下一次的邀請,我沒有答應也沒有拒絕。他告訴我這是我們之間的秘密,當然,我清楚的明白,我什麼都懂,因為我並不傻」,顯示2人間的關係為秘密,至於阿文是否有強制性交行為,仍有疑義。
法官審理後,認為小花輕生的原因多重,墜樓當天她也曾在手機備忘錄留下「我沒有想過今天我可能會死,我已經那麼努力活著了,我的生活就這樣算了吧,我已經夠樂觀夠努力了,性侵什麼的,感情什麼的,工作家人朋友金錢我也放棄了,今天風好大,死掉應該很冷吧」,推測小花多年之憂鬱症、抑或工作、經濟上之壓力、感情狀況、與親友相處間之摩擦,均有可能,無法直接認定小花尋短理由為阿文所致,最終因證據不足判處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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