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一位英文教授,認為女兒遭同班同學「關係霸凌」,一狀告上法院,向學生家長提出精神損害賠償,求償1元,被告的學生家長,收到法院傳票時非常驚嚇,擔心孩子小小年紀會有前科,希望教授能儘快撤告。
東海大學英文系尤教授,也曾在廣播電台主持英語教學節目,她不滿讀國小的女兒遭霸凌,狀告同班4名同學,要求損害賠償,求償1元和訴訟費6萬元。
教授說去年12月,女兒看到班上受傷同學帶熱敷袋到學校,詢問能不能「借她摸一下」,卻遭3名男同學嘲笑說是言語性侵,還有一次老師上課提問,連續3次點名女兒回答,有女學生認為老師偏心,說她媽媽收買老師,毀謗女兒也毀謗大人。
原告尤教授:「你知道小朋友會有集結,不要理誰、不要理誰,這時候沒有問題,可是當大人介入的時候,就不是這樣子,這些家長去聯合另外3班,跟我們無關的人的家長說,我們一起不要跟她上體育課,他們沒有做過頭嗎?這叫做『關係霸凌』。」
「關係霸凌」,教育部分類是透過說服同儕,排擠某人的意思,但校方認為這只是言語失當、不是霸凌,尤教授認為女兒遭到排擠孤立,因此告2個事件中的4名學生。
被告學生家長:「他整個嚇到不敢上學,一直說我道歉了,為什麼對方還要告我,在司法程序當中,班上每一位小朋友真的都很害怕。」
被告的其中一位同學嚇到了,決定轉班,後來陸續又有20幾名同學也說要轉班,校方決定,同班分2組上課,尤教授認為女兒被排擠,最後把女兒轉到其他學校就讀,至於損害賠償官司週五開庭審理,大學教授告小學生,相當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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