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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散盡家財 不甘女友分手殺人


發佈時間:2007/08/25 11:48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劉姓律師為何會在眾人面前,拿菜刀砍死女友,警方調查發現,兇嫌已婚、有一個小孩,4年前外遇,和死者展開交往,嫌犯日前才為和死者在一起,和妻子離婚,還把名下所有財產都給了太太,不料死者疑似嫌棄嫌犯身無分文,要求分手,因而引發這起殺人悲劇。

記者:「你跟她本來不是好好的嗎?為什麼要殺她?下手為什麼那麼狠?」劉姓嫌犯:「…。」

41歲劉姓嫌犯被警方帶回偵訊,身上還沾了被他砍殺女友的血跡,但令人訝異的是,兇嫌竟然是名開業的律師,已婚有1個小孩,目前還在攻讀台北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班,曾經在東海大學法律系擔任講師,高知識份子怎麼會殺人?

嫌犯向警方供稱,35歲死者是他的外遇女友,留著一頭長髮,從事房屋仲介,2個人交往長達4年,最近他打算和女友長相廝守,和妻子離婚,還把名下所有財產,全部給了前妻,但沒想到死者卻要求分手。四分局副分局長賴光義:「離婚後,因為條件關係,身無分文,引起被害人想要求分手,然後男方不滿。」

兇嫌家屬向警方透露,劉姓嫌犯周旋在妻子和女友之間的感情糾葛,因而罹患了憂鬱症,這個月曾經2度企圖自殺尋死,原以為散盡家財,離了婚,終於可以和死者共渡後半輩子,卻因為女友要求分手,人財兩失,種下殺機,也斷送了律師的大好前途。

#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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