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南港路三段的一棟公寓,大年初一,一名屋主在陽台燒紙錢未燒完便外出,導致公寓發生大火。 起火點的陽台堆滿了雜物,因為屋主的堆積症,大大增加了警消救火的難度,影響了救火動線。

火災導致樓下鄰居嗆傷和燙傷,鄰居因此氣憤提告。此外,濃濃的黑煙和橘紅色的火焰從二樓鐵窗竄出,整棟大樓幾乎都被煙霧包圍。 消防隊員迅速佈下水線進行灌救,並仔細檢查每一個角落以確保沒有餘火未被撲滅。
屋主「堆積症」影響救火動線 住戶爆「非首次」

屋主此次為累犯,去年年底也曾因同樣的原因紙錢未燒完就離開。 警方將屋主依公共危險罪「過失失火」函送偵辦。里長胡家瑒提醒,若在家燒紙錢引發火災,將負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附近鄰居因屋主的行為導致的嗆傷、燙傷及財務損失,已正式提出提告。里長表示,今年將強烈要求公共危險罪得到妥善偵辦,並釐清是否有縱火動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