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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見房內肉體交疊…男3度偷戰少女 他母竟回:先辦結婚儀式?

記者 傅乙珮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2/13 18:47
最後更新時間:2026/02/13 19:19
北市一名男性與未成年少女交往、發生性關係,遭對方家長報警告上法院。(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北市一名男性與未成年少女交往、發生性關係,遭對方家長報警告上法院。(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一名22歲男子小飛(化名)於2023年5月至10月間,明知少女小宜(化名)未滿16歲,仍與她三度發生性行為,甚至有一次遭小宜姊姊從門縫目睹。事件曝光後,小飛母親曾於2023年8月24日傳訊小宜父親,詢問「年底先辦個簡單的結婚儀式好嗎?」引發家屬極度不滿,最終小宜父親決定報警。地檢署偵查後,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對小飛提起公訴,並依據《刑法》第227條第3項辦理。
 

家屬目睹男子行為 提告妨害性自主

小飛於2023年5月透過社群媒體認識當時年僅15歲的小宜,兩人隨即發展戀情。小飛明知小宜年齡未滿16歲,仍於同年5月、7月及10月,三度進入小宜房間內發生性行為。其中一次,小宜姊姊經過房間時,從門縫看見小飛與小宜身體交疊,事件才遭到曝光。家屬得知後,立即追問小宜與小飛的關係,並決定報警處理。
 

小飛母親提議婚事 家屬拒絕堅決報警

事件傳出後,檢警調閱通訊軟體紀錄發現,小飛母親曾於2023年8月24日傳訊小宜父親,詢問「年底先辦個簡單的結婚儀式好嗎?」試圖以婚事化解爭議,引發小宜家屬強烈不滿。小宜父親於2024年4月25日回訊表示,小飛未負責任,將帶女兒報案。同年5月19日凌晨再度傳訊強調,小飛已是22歲成年人,女兒僅15歲半,已觸犯刑責,強調絕不寬貸。

 
 

男想發生性關係 竟拿菸頭燙大腿

小宜曾指控第二次性行為前表達拒絕,小飛疑似以香菸燙傷其大腿強迫就範。檢方勘驗小宜腿部確有疤痕,並有彩色照片存卷,但小飛否認施害,並稱小宜家人皆有吸菸習慣,疤痕成因難以確定。檢方考量三次性行為皆於家中房間、家人皆在屋內,若有強暴或脅迫應易引起注意,加上小宜事後未立即向家人反映,因此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未認定強制性交罪。檢方最終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小飛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分論併罰。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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