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仁武區昨(27)日發生一起警匪追逐案,當時一名45歲李姓犯嫌開著自小客車,不過因行車速度過快且跨越對向車道,警方見狀立刻上前攔查。李嫌拒檢逃逸,更試圖衝撞警方。警方為阻止李嫌,進一步朝輪胎連開15槍,但李嫌仍逃離,最終警方在5個小時內逮捕男子,針對他逃跑危險駕駛等行為開出6張罰單,最高金額7.5萬元,全案依法送辦。

小客車沿路超速違規 警連開15槍制止
仁武分局員警昨晚8時44分左右巡邏時,行經仁武區霞海路與後港巷口,發現一部小客車車速過快且跨越對向車道,認定行跡可疑,因此上前攔查,不過駕駛拒檢逃逸。沿路闖紅燈、跨越雙黃線等,行徑危險。

車身留彈孔 車主無奈:借嫌犯車好幾個月
借車給李嫌的車主表示,李嫌平常在KTV上班,也沒有被通緝;車輛則是自己借給他的,已經好幾個月的時間,李嫌稱主要是要來載妻子。他表示,本來今天要前來牽車,結果車輛竟被開槍,不清楚為什麼李嫌要跑。

犯嫌遭逮捕 荷包恐失血7.5萬元
警方事後與刑警大隊成立專案小組,並持拘票於五個小時內將45歲李姓犯嫌查緝到案,全案詢後依《刑法》公共危險、妨害公務及毀損罪嫌送辦。
| 違規行徑 | 違反條款 | 罰鍰金額(新台幣) | 備註 |
| 未依規定使用燈光 | 第 42 條 | $1,200 - $3,600 | 如:轉彎或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夜間未開大燈。 |
| 危險駕駛 | 第 43 條 | $6,000 - $36,000 | 包含蛇行、嚴重超速、於道路上競駛等。 情節嚴重者可吊扣牌照。 |
| 跨越雙黃線 (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 第 45 條 第1項 第3款 | $600 - $1,800 | 常用於取締跨越分向限制線。 |
| 逆向行駛 (不按遵行方向行駛) | 第 45 條 第1項 第1款 | $600 - $1,800 | 包含在單行道逆向或不依標誌指示方向行駛。 |
| 紅燈右轉 | 第 53 條 第2項 | $600 - $1,800 | 若是「紅燈左轉」或直行, 則依第1項處 $1,800 - $5,400。 |
| 不服稽查取締 | 第 60 條 第1項 | $10,000 - $30,000 | 指警察攔檢而不停靠、逃逸者, 並會吊扣駕照 6 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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