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巴嫩真主黨使用的呼叫器、無線對講機於2024年9月間兩度傳出大規模爆炸,釀重大死傷。因設備上貼有台灣「金阿波羅」商標,使得金阿波羅董事長許清光受到國際關注。刑事部分,檢方確認金阿波羅僅為品牌授權,呼叫器由FGE集團自行生產,以查無犯罪事證簽結,後續另有13名外籍人士跨海提起損害賠償、聲請訴訟救助。士林地院裁定,原告委任程序不合法,且逾期未補正,全數駁回。
金阿波羅僅授權品牌 刑事已簽結
有關刑事部分,士檢調查,台灣金阿波羅僅簽訂品牌授權備忘錄,該批呼叫器是跨國集團Frontier Group Entity(FGE集團)自行生產、自行研發,境外製造後再貼上金阿波羅商標,許清光及相關人員並未參與其中,以查無犯罪事證簽結。
13外籍人士跨海求償 法院程序不合法駁回
民事部分,13名外籍人士近期聘請台灣律師,具狀向許清光及窗口吳玉蓁等人求償,並聲請訴訟救助。
裁定指出,13名原告提出民事起訴狀與訴訟救助聲請狀時均未簽名,雖找了國內法律事務所代理,但當事人在外國出具的「委任書」屬於私文書,一旦被告方產生懷疑,依法必須經過我國「駐外機構」的領務認證,才能確定為真;金阿波羅律師團隊當庭質疑這13份委任文件的真實性,法院2025年11月裁定原告方須在40天內補正相關認證文件,卻逾期未補,且拿不出正當理由,因程序不合法裁定駁回。可抗告,或是補齊認證文件後重新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