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立德電子(3058)」前總經理因兩度未經公司程序,擅自賣掉公司所持有的轉投資公司股票各500萬股、950萬股,經會計師查帳發現,涉嫌特別背信罪嫌,台北地檢署今(6)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機動站,搜索前總經理包男等10名被告的住居所、立德、萊力等公司共12處所,通知包姓等10名被告到案,全案朝《證交法》特別背信、財報不實等方向偵辦。
高階主管兩度擅自處分股票 且未入帳
據了解,時任包姓總經理與時任財務主管吳女,於2023年間未經公司程序,將公司持有未上市的其他公司股票共500萬股,市值逾7000萬元賣給萊力國際商務公司;2024年間再將同一家公司的950萬股,以市值約1億元賣給時任萊力公司的廖姓負責人,因為錢股所得並未回到公司,涉及特別背信;而該2次賣股交易也都沒有在財報揭露,涉嫌財報不實。
後因會計師查帳發現公司股票少了,緊急在2025年5月14日晚間6時發布重訊。根據重訊可知,後來賣掉的950萬股資金已經回補,但被賣掉的500萬股資金並未回補,而且在立德公司發布重訊前幾天,已將擅自處分股份的包姓總經理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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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