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私立育達高中5年前因學生人數減少,導致減班,資遣高職部一名陳姓國文老師,但陳老師認為資遣違法,向法院提出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一審陳老師勝訴,學校不服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定,學校資遣合法,逆轉改判學校勝訴,理由是陳老師未具備國中部國文教師所需多益500分英文能力,法院認定無其他適當工作可安置。
育達高中的前身是育達高職,2020年因考量國際部未來招生走向,改名普林思頓高中,又於2022年間基於「校友感情」因素,將校名改為「育達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市私立育達高級中等學校」。
減班與雙語政策衝擊教師人事
陳老師主張,她自2012年8月起在高職部擔任國文專任教師;校方於2020年4月通知她是超額教師,後以電子郵件通知開會,告知「慰助方案、資遣事宜」,沒有輔導調整職務的措施,並於2021年1月28日發函通知終止聘任關係。
經陳老師向北市教育局申訴成功,育達高中再申訴也遭駁回,後提行政訴訟又撤回,2021年11月學校召開教評會,通過對陳老師的資遣案。陳老師第二次資遣,向北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教育部申訴都被駁回,改向法院請求「確認僱傭關係」。
台北地院調查,育達高中2021年開課國文學分數,高一39堂、高二40堂、高三32堂,總計111堂,但高中13位國文老師,若要滿足每人基本授課時數14堂,應有182堂,確有減班導致部分教師無課可教。
陳老師不具國中部要求的英語能力
育達高中上訴二審。高院認為,校方甄選條件為,國中部教師除本科系畢業,尚需具備「多益500分以上或其他同級英語能力檢測」,陳老師承認她不符資格,國中部國文課並不屬於可供安置陳老師的適當工作。因育達高中的國中部採雙語教學,國文老師必須跟外籍老師溝通協調,因此改判育達高中勝訴,不須回復陳老師職位,也不必補付薪資。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