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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噪音!老農持霰彈槍「近距離轟殺」 女鄰居中18彈慘死

記者 陳佳宜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31 16:36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31 16:36
嘉義縣中埔鄉和美村發生槍擊命案。(圖/TVBS)
嘉義縣中埔鄉和美村發生槍擊命案。(圖/TVBS)

嘉義縣中埔鄉2024年發生一起槍殺案,78歲余姓老農因不滿鄰居殷姓女子在夜間製造噪音,於是在8月19日下午3時許持霰彈槍近距離朝對方開槍,造成殷女當場死亡。案發地點為余男位於中埔鄉灣潭村林班地的筍寮及自宅。法院審理後認定余男殺人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4年6月,並科罰金6萬2千元,台南高分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老翁持霰彈槍轟死女鄰居。(圖/TVBS)

噪音糾紛釀慘案 老農掏霰彈槍殺鄰判14年

判決書指出,余姓老翁因長期不滿殷女夜間噪音影響家人安眠,於2024年6月10日端午節前,分別自不同來源取得非制式長槍及多顆子彈,將其藏放於嘉義縣中埔鄉灣潭村林班地的筍寮內。案發當日,余男將槍彈帶回住處,還精心維修保養,並於8月19日下午3時許,在自家後方防火巷內舉槍射擊,距離僅2至3公尺,導致殷女因急性呼吸衰竭死亡。

 

法醫解剖報告指出,殷女右上胸部有至少18處彈丸射入口,肋骨骨折,雙側肺葉及縱膈腔多處受損,引發大量血胸與氣胸。法院調查余男供詞,發現其辯稱「只是想嚇嚇對方」、「只是朝地面射擊」內容與事實不符。國民法官認為,余男明知霰彈槍殺傷力極高,且射擊距離極近,屬於直接殺人故意。

法院審理時,考量余男雖有自首情形,主動報警並交付槍彈,但因其犯行重大且手段兇殘,判處有期徒刑14年6月,並科罰金6萬2千元,扣案的非制式長槍、子彈、彈殼及鋼珠等物品均宣告沒收。余男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槍殺案#老農#噪音#霰彈槍#殺人罪#判決#嘉義#鄰居#轟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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