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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慫恿成共犯 搶一超商判7年

攝影 李讚盛 高雄 報導
發佈時間:2007/10/09 12:1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強盜犯罪集團的7名成員,在司法新制度下,徒刑竟然高達303年!其中的一名王姓嫌犯說,他自己是被朋友半恐嚇的狀態下,成了拿球棒搶劫的共犯,但是新制度沒有參考他初犯的條件,一判就是7年,讓他和他的家人難以接受;而特殊的是,這名王姓嫌犯在過去,還因為幫忙抓超商搶匪,成了被高雄縣長表揚的優良代表!

高雄縣政府網站上,還掛著王文億父親和縣長楊秋興開心合照的新聞資料,因為父子奮勇抓超商搶匪獲得表揚,父親的笑很燦爛,但現在20歲的王文億,想起去年暑假的一趟出遊,竟然得付出結夥搶劫7年的徒刑,直說自己真的很傻!王姓嫌犯:「那時候就呆呆的,跟著人家一起去(搶超商)。」

愛泡網咖,跟著認識不到3個月的朋友騎機車出遊,大夥起鬨,王文億說自己被半恐嚇的要求幫忙,所以成了拿著球棒搶劫超商的共犯,新制度下一判就是7年!王姓嫌犯:「我才一件而已又是初犯,怎麼會判這樣重。」

嫌犯爸爸:「這個孩子不是真的壞,如果真的壞,要判7年、10年,我都無話可說。」

昔日抓壞蛋的英雄,現在成了判決書上的搶匪,而且王文億親手逮的人刑期還比自己更少,讓王家人難以接受!嫌犯爸爸:「為了要讓他可以減輕罪行,奔波到現在,連房子都被拍賣。」

兒子的一時糊塗,王家人現在可能連房子都沒得住,還得面臨徒刑,一步錯真是付出慘痛代價。

#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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