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新北市持玩具槍在街上揮舞並闖入超商,造成民眾恐慌。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趕往現場,但男子已經逃離。警方一路追蹤至三峽一間醫院,最終在地下停車場將其逮捕。雖然該男子使用的是玩具槍,不具殺傷力,但因其行為已造成公眾恐慌,法院依恐嚇公眾罪判處他2個月有期徒刑。

穿著黑衣黑褲的古姓男子被逮捕後,警方立即為他上銬並帶回警局製作筆錄,同時查扣了他手中的槍枝作為證物。經過警方檢查,確認這把槍確實是玩具槍,雖然沒有實際的殺傷力。儘管只是玩具槍,但在公共場所持槍揮舞,已經造成商店顧客及周邊路人的恐慌。警方表示,只要讓人感到害怕,就可能涉及恐嚇公眾罪。古姓男子到案後坦承犯行,法官考量其行為嚴重影響公眾安全感,判處他2個月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