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悚!搭公車講電話怒吼「要丟手榴彈」 警持盾圍捕結局曝光

記者 李潔 / 攝影 楊清波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23 17:57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23 20:57

新北市一名男子因為勞資糾紛在公車上講電話,疑似因為一時情緒激動脫口而出「要去丟手榴彈」等言論,嚇壞車內乘客而引發警方出動圍捕的事件。事發於22號傍晚五時許,當時正值下班時段,許多乘客聽到這些威脅性言論後感到恐慌,立即報警求助。警方不敢大意,迅速發動攔截行動,甚至持警盾戒備,最終在三芝區將該名40歲蕭姓男子帶回派出所調查。雖然男子身上並無危險物品,但因為言論造成公眾恐慌,仍被依恐嚇危害公眾罪移送法辦。

公車上講電話,嗆丟手榴彈,男涉恐嚇公眾罪遭送辦。 (圖/TVBS)

 
這起事件發生在一輛行經三芝路段的公車上,蕭姓男子坐在公車後排座位,持續講電話且音量逐漸提高,引起周圍乘客的注意。由於他在通話過程中提及「丟手榴彈」等危險言論,使得附近的乘客感到不安,有些人甚至忍不住換了座位。在接獲報案後,警方立即採取行動,在三芝區台二線22公里處攔下該輛公車,並以高度警戒態勢,手持警盾將蕭姓男子帶離現場。

淡水分局長彭正中表示,男子通話內容提及殺人等言論,導致車內乘客恐慌而報警。分局接獲通報後立即聯合金山分局發動攔截圍捕,並在三芝區台二線22公里處攔查該公車,將車上的蕭姓男子帶回偵辦。

經調查,蕭姓男子是一名臨時工,當時正與新北市府勞工局人員通電話,討論勞資糾紛協調事宜。由於不想前往板橋參加調解會議,情緒越來越激動,最終脫口而出威脅性言論。雖然警方確認他身上沒有任何危險物品,但因為在公共場所發表恐嚇言論,造成公眾恐慌,依法仍須負起法律責任。
 

近期社會上發生多起隨機殺人案件,使得民眾如驚弓之鳥,特別是在公車這種密閉空間內,一句無心的話語都可能引發恐慌。在這種敏感時期,大家在公共場所通話時更需謹言慎行,避免因一時情緒失控而觸犯法律。


#勞資糾紛# 公車# 恐慌# 恐嚇# 警盾#恐嚇公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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