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創黨元老、海基會副董事長張俊宏,涉嫌挪用並掏空全民電通公司上億元的資產,檢方認為張俊宏犯行重大又毫無悔意,去年以涉嫌背信侵佔罪嫌將他起訴,台北地院今天作出裁定,判處張俊宏11年有期徒刑。
法官認定張俊宏在全民電通董事長任內,與前同居女友林慧珍,共同涉及台中購買房地等,10大犯罪事實,兩人獲利1億5千多萬台幣,兩人對外集資30億成立全民電通公司,但只有將其中10億多入股民視,剩下20億進行其他投資涉及背信、違反商會法及證交法,但法官認為,張、林2人還飾詞狡辯,毫無悔意,因此重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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