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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唱不請自來!噁男強拿包包送女子回家 想硬上摸到這嘆可惜

記者 張貴翔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10 12:21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10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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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男襲胸摸下體想硬上女子,結果遇到對方月事來潮才放棄遭到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妙齡女子小麗(化名)日前跟好友前往KTV夜唱,結果未受邀的謝姓男子卻不請自來,謝男席中看上小麗圖謀不軌,趁散場前先行取走小麗的包包要強行送她回家。結果謝男順利進入小麗家中,趁她酒醉襲胸並觸碰下體,後來發現小麗月事來潮,才嘆了一聲「可惜」後才離開現場。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謝男有期徒刑11月。

初次見面就意圖不軌


判決指出,被告謝男與被害人小麗為同一社區住戶,但彼此並不熟識,2024年11月3日晚間11時許,謝男突然出現在小麗與友人的夜唱聚會,席間看見酒醉的小麗意圖不軌,在散場前搶先一步拿走小麗的包包與手機,硬要送對方返家。
 

指侵下體摸到經血嘆可惜


 
小麗原有顧忌先跑到友人家暫住,結果謝男使出奪命連環叩,逼得小麗的友人送她返回住家社區,謝男則在社區門口等待,等小麗進屋後尾隨闖入,藉口要在陽台抽菸,事後趁小麗不勝酒力昏躺在床時,撲上床襲胸還把手伸進小麗下體,結果發現對方月事來潮,才嘆了一聲「可惜」後離開現場。

士林地院審理時,根據小麗與友人證稱,認為謝男就被告對其所為之強制猥褻行為,不論係時間、地點、方式等客觀事實,前後指述一致,並無明顯矛盾之瑕疵存在,且犯後未獲諒解、並否認犯罪,認為謝男已造成小麗心理上一定程度之傷害,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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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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