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妙齡女子小麗(化名)日前跟好友前往KTV夜唱,結果未受邀的謝姓男子卻不請自來,謝男席中看上小麗圖謀不軌,趁散場前先行取走小麗的包包要強行送她回家。結果謝男順利進入小麗家中,趁她酒醉襲胸並觸碰下體,後來發現小麗月事來潮,才嘆了一聲「可惜」後才離開現場。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謝男有期徒刑11月。
初次見面就意圖不軌
判決指出,被告謝男與被害人小麗為同一社區住戶,但彼此並不熟識,2024年11月3日晚間11時許,謝男突然出現在小麗與友人的夜唱聚會,席間看見酒醉的小麗意圖不軌,在散場前搶先一步拿走小麗的包包與手機,硬要送對方返家。
指侵下體摸到經血嘆可惜
士林地院審理時,根據小麗與友人證稱,認為謝男就被告對其所為之強制猥褻行為,不論係時間、地點、方式等客觀事實,前後指述一致,並無明顯矛盾之瑕疵存在,且犯後未獲諒解、並否認犯罪,認為謝男已造成小麗心理上一定程度之傷害,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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