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一名女高中生網友趁樺加沙颱風過境,將社群平台的帳號換成台南市長黃偉哲的大頭照,稱「台南明天,放!」即便隨後刪文道歉,仍遭市刑大依法送辦。新北簡易庭法官認定,僅憑該訊息尚難認定閱聽者受到資訊誤導,因而達到影響公共安寧的程度,最終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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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高中生假冒市長「放颱風假」

回顧事發經過,該名網友將Threads帳號大頭照換成黃偉哲的西裝照,稱「台南明天,放!」,發文時間不到2小時,就吸引1600餘名網友按讚,1300餘則轉發。貼文一出,許多網友稱自己差點被騙到,齊撻伐她的欺騙行徑。
網友隨後發文道歉,表示發布的貼文內容為不實消息,經他人提醒已刪除貼文,請求「能不走法律程序嗎?」她對造成社會大眾困擾而感到抱歉,「當下只是帶著開玩笑的心態,並無深思熟慮就發了這篇文章,非常抱歉,保證不會再犯,對不起。」該帳號隨後設為私人。

台南市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對此發布新聞稿,表示該名網友發布的放假資訊,經查證屬不實內容,並非由市府正式發布,刑事警察大隊已掌握特定對象,將依法偵辦。
現身警局接受調查 稱未深思僅開玩笑、想放假
網友在家人的陪同下接受警詢,她稱自己看過網路有網友發布類似的文章,因自己也想放假,覺得好玩才發布這則訊息。此外,黃偉哲的照片僅是她發布前2、3分鐘Google搜尋找到的,訊息發布未經過深思熟慮,也未經過查證。在數名網友留言表示不妥後,她馬上刪除該貼文。
法官認閱聽眾未被誤導 不符犯罪構成要件
新市簡易庭認為,她雖然知道發布的訊息為謠言,但考量其未成年人年輕識淺、智慮未周,且經網友提醒後已將訊息刪除,可採信她所述起因為玩笑及希望放假的心態。且網友於留言區指出該則訊息內容不實,可見閱聽者經由權責機關網路公告、新聞媒體報導等途徑,仍得審視、判斷該訊息內容是否真實可信,不符合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散布謠言」構成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