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阿美族無黨籍前縣議員嚴惠美,雖於2022年二度當選縣議員,但遭連任落敗的縣議員高美珠提起當選無效訴訟,主張她及胞姐年分別向2男2女以現金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對價金,在拜票時將鈔票藏於掌心握手行賄,涉犯選罷法投票行賄罪嫌,嚴惠美於去年2月遭法院裁定當選無效,判刑4年,並宣告褫奪公權4年,她不滿上訴至最高法院,仍維持原審刑期。
判決書指出,2022年嚴惠美當年以2054票該選區最高票選上縣議員,但檢調經民眾檢舉查出,她曾利用於當年3月至10月拜票期間,分別向陳姓、森姓女子及簡姓、連姓男子握手行賄,因嚴惠美將2000元鈔票對折再對折藏於掌心,不易被人發現,簡姓男子於事後發現手中有異物,又因簡男胞弟遭人嘲笑「沒錢怎麼可能選得上!」簡男為了滅除原鄉惡質賄選風氣,憤而向連任落敗的高美珠檢舉,進而揭發嚴惠美買票當選惡行。
經檢方進一步追蹤調查,嚴惠美不僅於部落保健室分別向簡姓男子及其母森姓女子各以2000元價金行賄,同一時間也向另名不具投票權的陳姓女子以1000元握手交付現金,而另名連姓男子後續也主動向檢方自白,各繳回不當犯罪所得,檢方以不起訴處分偵結。
但就嚴惠美部分,她因觸犯選罷法行賄罪嫌,去年2月被法院裁定當選無效,後由落選頭高美珠遞補連任,而就科刑部分,合議庭認為,嚴惠美雖並無前科,但她扭曲選舉風氣,對於行賄犯行矢口否認犯行,犯罪態度不佳,因此判他4年有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4年,雖她後續上訴至最高法院,仍遭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