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洪先生,15年前加入一家美語教材公司當會員,搬回一大箱教材,半年後因為時間不能配合無法上課,想解約遭到對方拒絕溝通無效,他索性不再分期付費,15年後卻接到法院的執行命令,每個月要扣他1/3薪水還補習費,沒想到上美語補習班不成,最後還得上了法院。
一張法院的強制命令,讓洪先生回想起15年前,當時剛退伍的他,憑著學英文的熱誠和美語教材公司簽下合約,繳了1萬多元搬回教材,但偏偏時間無法配合,一堂課都沒法子上,想終止合約卻遭到對方拒絕。
投訴人洪先生:「我說我可不可以不學,然後頂多我繳個違約金,我們這件事就此打住,不要再拖下去,可是對方說沒辦法,他們的規定就是要把尾款繳完,因為我已經簽名了。」
當初洪先生天真的以為,不去上課就沒事了,10幾年來,不管是電話還是書面的開庭通知完全沒收到,3天前卻突然來了一封法院通知。洪先生:「每個月強制從我服務的單位,扣1/3薪水,每個月1萬連續扣3個月。」
洪先生抱怨自己連跟法官陳述的機會都沒有,就得遭到強制扣薪,更何況事隔15年才來要錢會不會太誇張。美語教材公司副總祝若珉:「一般來說你買了一樣東西,半年以後,就跟廠商說,你不要用了,要求退款,就是貨全部還你,不要使用了,這在一般的消費觀念,沒有辦法接受。」
補習班強調一切合法,洪先生為自己爭取權利決定向法院提出異議,他怎麼都沒想到,只是想上英文課最後卻上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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