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昨天(9日)下午在「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西三路違規以租賃車攬客,見警方上前時竟加速逃逸,險些撞及員警,事件發生於下午2時許,航警局調閱監視器鎖定涉案人,並將依違反《公路法》、《民用航空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駕駛及列管黃牛乘客進行裁罰,航警局強調,民眾應避免乘坐非法攬客車輛,以保障自身安全。
違規攬客險釀衝突 駕駛逃逸險撞警
事情發生在昨日下午2時許,一輛休旅車懸掛租賃車牌,在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西三路違停紅線處攬客,駕駛下車協助旅客搬運行李後,見警方接近竟立即加速逃逸,逃逸過程中,車輛電動門尚未關閉,且未依規定打方向燈與跨越槽化線,行為極為危險,險些造成員警受傷。航空警察局說明,警員當時發現一租賃小客車,在轉角畫設有紅線處,載運本場列管違規攬客行為人所招攬旅客,現場員警上前要求停車受檢,只是該車駕駛心虛拒檢即駕車逃逸,警方為考量現場員警及旅客安全,故未強制攔停該車。駕駛人與違規攬客行為人共同違法載客,後續將通知兩人到案說明。

最高恐吞15萬1千元罰緩
警方說明,後續依違反《公路法》第77條第1項,函請桃園市政府交通局裁處新臺幣9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吊扣駕照及牌照一個月至三個月;違規招攬旅客之行為,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第119-3條第1項第2款,函請民用航空局裁處新臺幣5千元以上2萬5千元以下罰鍰。另外,該車紅線違規臨時停車、不服警察指揮稽查、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及跨越槽化線等交通違規行為,均已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得裁處新台幣1萬2千4百元至3萬6千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