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南莊國中總務主任張典衡,開車前往學校途中,在三灣路段因為閃避野狗,不慎撞上一名農婦,沒想到為人師表的他,事發後竟然肇事逃逸若無其事的繼續到學校上班,直到警方循線找上門,他才坦承犯行。
戴著帽子在警局作筆錄,他是苗栗南莊國中的總務主任,開車撞死一名73歲的農婦,肇事逃逸。
原本還把肇事車輛開回家裡藏匿,但證據會說話,眼尖的警方在車禍現場草堆當中,發現一些小小的碎片,包括雨刷、噴水孔蓋,還有這類似前保險桿的配件、方型塑膠護蓋。
比對之後,鎖定黑色特定廠牌的小轎車,調閱附近的監視器,找到了他,而且肇事車輛上的缺孔,竟然和現場的證物完全吻合。偵辦員警:「我們從這個覆板的顏色,知道它是TOYOTA CAMRY車型,顏色是黑色。」
總務主任這才坦承,前往學校途中行經三灣路段,因為要閃避野狗,才會衝撞上路旁的老婦人,當時他也曾下車查看,但婦人已經沒有生命跡象,他一時心慌只好裝作沒事,繼續到學校上班。死者家屬:「我們家屬很不能諒解,身為一個老師他應該懂得,肇事應該要先送傷者去醫院,一點道義都沒有。」
校方:「發生這種事,他個人也感覺非常內疚,所以他在第一時間,去家屬那表達歉意及捻香。」
再多的道歉也來不及,死者家屬痛罵,為人師表卻肇事逃逸,作出最壞的示範,檢方依遺棄罪,過失致死罪嫌,諭令總務主任20萬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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