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台灣女子於日本京都遭遇性騷擾事件,引發對跨國文化差異和司法處理方式的關注。這位女子指控一名日本男子用力拍打她的臀部後逃走,儘管對方在她堅持下道歉,但當她向日本警方報案時,卻遭遇消極回應。警察不僅質疑她的訴求,還警告若將道歉影片公開可能構成誹謗罪,讓受害者感到極度委屈與不平。


女子最終前往警察局報案,卻遭遇令人失望的回應。警方表示男子已經道歉,質問她「還想要他怎樣」。當女子提出希望將影片放上網路以找到當事人提告時,警察警告這可能構成誹謗罪,使她感到既憤怒又委屈,質疑日本警方只想息事寧人。

在台灣的日本人清香對此事件表示,日本警方的處理方式「有一點不太對」。她認為,如果使用英語溝通,許多警察應該能夠妥善處理,不用擔心。清香猜測這可能是個案,並強調在日本,性騷擾問題「非常嚴格」,尤其在電車等公共場所,即使沒有明確接觸,一旦被提告,輸的機率「非常非常高」。
對於法律層面,非當事律師余偉德表示,如果行為人在台灣發布相關影片,不會構成刑法上的誹謗罪,因為誹謗罪必須是「散佈不是事實的謠言」。由於整個過程有據可查且有影片佐證,因此不構成誹謗。余偉德建議被害人必須在日本當地提告性騷擾,才能有效保障自身權益。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