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警方日前在短時間內連續破獲兩起毒品案件,皆因車尾燈未亮而被攔查。第一起案件中,51歲韋姓男子騎乘電動自行車時因車輛搖晃不穩且未裝反光標示被攔下,隨後主動承認攜帶約2公克安非他命;第二起則是45歲黃姓男子,不僅是通緝犯,員警還在其車上搜出多罐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煙油約550公克,以及空煙彈6顆和殘渣,兩人均被移送偵辦。

在搜索過程中,警方從黃姓男子的交通工具前置物籃內,發現了多罐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煙油,總重量達550公克,並查扣空煙彈6顆及殘渣。面對這些證據,黃姓男子辯稱「那是撿到的,不是我的」,但警方表明這些物品是在他使用的交通工具上發現的。警方強調,這兩起案件都是因為簡單的交通違規而發現的毒品案件,嫌犯們無法僅憑「治頭痛的」或「那不是我的」等藉口逃避法律制裁。兩名嫌犯均已被依法移送偵辦,警方將持續加強巡邏,維護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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