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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到白色粉末!車尾燈不亮遭攔「查獲毒品」 竟稱「治頭痛用」

記者 楊旂 / 攝影 高志宏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0/26 11:40
最後更新時間:2025/10/26 13:08

花蓮警方日前在短時間內連續破獲兩起毒品案件,皆因車尾燈未亮而被攔查。第一起案件中,51歲韋姓男子騎乘電動自行車時因車輛搖晃不穩且未裝反光標示被攔下,隨後主動承認攜帶約2公克安非他命;第二起則是45歲黃姓男子,不僅是通緝犯,員警還在其車上搜出多罐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煙油約550公克,以及空煙彈6顆和殘渣,兩人均被移送偵辦。

騎電動車搖晃被查發現白色粉末,男子竟稱拿來治頭疼。(圖/警方提供)

 
花蓮警方在凌晨12點多巡邏時,首先在吉安建國路與明仁一街口發現一名51歲韋姓男子騎乘電動自行車行跡可疑。警方表示,該男子騎車搖晃不穩且車尾沒有裝反光標示,因此將其攔下。在警方詢問過程中,韋姓男子顯得十分緊張,當警方要求檢查他的物品時,他一度想把東西拿走,聲稱只是「鉛筆之類的」。經查證後發現,韋姓男子攜帶的白色粉末其實是安非他命,重約2公克。韋姓男子最後主動承認攜帶毒品,隨即被警方移送偵辦。接著警方在中華路二段與吉興路一段口,又攔下一名同樣因車尾燈沒亮而被注意的45歲黃姓男子。黃姓男子一開始宣稱自己「六月份剛交保回來」,通緝已經沒有了。但經警方再次確認後,發現他其實有新的通緝在身。黃姓男子試圖解釋不會逃跑,但警方依法進行附帶搜索。

在搜索過程中,警方從黃姓男子的交通工具前置物籃內,發現了多罐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煙油,總重量達550公克,並查扣空煙彈6顆及殘渣。面對這些證據,黃姓男子辯稱「那是撿到的,不是我的」,但警方表明這些物品是在他使用的交通工具上發現的。警方強調,這兩起案件都是因為簡單的交通違規而發現的毒品案件,嫌犯們無法僅憑「治頭痛的」或「那不是我的」等藉口逃避法律制裁。兩名嫌犯均已被依法移送偵辦,警方將持續加強巡邏,維護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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