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關於水桶和拖把的爭執,演變成警方與銀樓老闆娘間的衝突事件,引發社會關注。事件中,警察因老闆娘拒絕出示證件而試圖將其帶回派出所,過程中老闆娘的衣服被扯破,造成身心傷害。雖然事發至今已半年,但老闆娘仍對警方的執法方式感到不滿,並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然而新北地方法院已行政簽結此案。法界人士則質疑警方執法是否違反比例原則,認為此案有待商榷。
老闆娘展示當天穿著的衣服,原本的圓領已被扯破,她回想起當時的情況,不僅憤怒更感到心有餘悸。她表示自己經營的是銀樓,不是普通商店,強調店內有金子和現金,即使是認識38年的朋友來訪,也只會在外面等候,不會進入櫃台區域。
根據事件還原,事發起因是關於水桶和拖把的問題。員警被指控直接闖入櫃台區,要求老闆娘出示證件。當老闆娘拒絕後,員警認為她不願配合,決定將其帶回派出所查驗身分。在此過程中,員警伸手想將老闆娘拉出櫃台,導致她的衣服被扯破。老闆娘被帶回派出所時,右半邊衣服幾乎全部被扯開,但她只能以這種狀態待在派出所。
事後,老闆娘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但新北地方法院已行政簽結此案。非本案律師陳彥旭分析表示,如果只是擺設在外面的臉盆和拖把有問題,理論上警方應該開罰單處以行政罰即可,沒有必要用可能逾越手段的比例原則將人強行帶走。陳彥旭認為,從比例原則來看,警方的執法手段有待商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