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私房販售的北投「皇池」泡湯偷拍片,主嫌「GOGO哥」林亦修是偷拍慣犯,而且他一審時還雙手一攤表示沒錢賠,被依無故偷拍性影像判5年6月,公然猥褻判30日,可易科罰金。台灣高等法院今(9)日撤銷偷拍部分,加重改判6年10月。可上訴。
高院調查,林亦修為滿足性慾,與綽號「小偉」等人,於2021年至2023年間,在台北市各處,持運動相機藏在傘內,或經改裝具有針孔的行動電話,尾隨偷拍女子裙底,又在北投區麗禧酒店、皇池溫泉御膳館,以手機朝湯屋偷拍,再剪輯後製並透過創意私房、SCP頻道販售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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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24年1月28日凌晨,林亦修駕車前往北投區麗禧酒店,自後方小徑攀爬、跨越圍籬並侵入露天風呂區域,準備朝湯屋偷拍,遭酒店人員發覺制止而未遂。
檢方、被告僅就販賣竊錄性影像上訴
因檢方、被告林亦修僅就竊錄部分提起上訴,所以二審僅針對販賣竊錄他人性影像部分加以審酌。
高院審酌,林男坦承犯行,且事證明確,但一審就販賣竊錄他人性影像等27次犯行,論以集合犯一罪,有所違誤,以及林男上訴後,與部分告訴人和解並賠償完畢,所以撤銷改判。
二審批林亦修嚴重侵害個人隱私
合議庭痛批,林男非法竊錄他人性影像,剪輯後上網牟利,持續供人下載,使被害人身心、工作、日常生活、個人隱私受有嚴重侵害,考量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情節、所生危害及所獲利益,偵查中否認犯罪,審判時坦承犯行,且未與其他被害人和解,以及素行、智識程度、家庭經濟及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判決執行有期徒刑6年10月,並沒收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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