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不滿收到違規罰單,向監理站提出申訴,對申訴結果不服,可再聲明異議,程序全都免費,但從6日開始,聲明異議改為訴訟方式,民眾得繳交300元裁判費;因為以宜蘭縣監理站為例,去年接獲2400起申訴案,最後成功案件只有50件,就是希望民眾別浮濫申訴。
被警察開罰單,荷包大失血,心情也受影響,有些民眾不服氣,到監理站申訴到提出異議,全都免費,但從9月6日起,不服申訴必須自掏腰包。民眾:「搶錢搶錢。」記者:「怎麼說?」民眾:「人民已經夠苦了,這樣不合理。」民眾:「哪有人這樣子的,如果申訴有效就沒關係。」
有民眾痛批政府搶錢,因為過去被開單,可向監理站提出申訴,不服申訴結果,還可以再聲明異議,程序全部免錢,而6日開始,聲明異議改為到法院進行行政訴訟,得繳裁判費300元,再上訴還要750,監理站表示,就是希望民眾申訴前先想清楚。
宜蘭監理站長劉勝福:「無償的話會比較浮濫一點,因為一般民眾就是說可能不是很有充分理由的話,他也提出聲明異議。」
以宜蘭縣為例,去年共接獲2400件的申訴案,其中再提聲明異議有近400件,但最後真的申訴成功的其實只有50件,顯然許多是胡亂申訴,民眾費盡心力替自己討公道,但或許守規矩別被警察開罰,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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