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黃姓男子兩度在國道上舉槍威脅其他用路人!8月底他曾因不滿被超車而持槍恐嚇他人,被依恐嚇罪移送,無保請回。沒想到兩週後,他竟再次犯下同樣行為。目前他所持的塑膠空氣槍正進行殺傷力鑑定,一旦超過每平方公分20焦耳,將觸犯《槍砲彈藥管制條例》。這起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令人憂心!


這位黃姓男子的脫序行為可追溯至8月底。當時他因認為自己被其他車輛超車而心生不滿,隨即沿路尾隨並逼車。更嚴重的是,他趁著紅燈時刻下車,走到受害車輛前方,用槍托狠狠敲打車窗,造成當事人極大恐懼。受害車主立即向警方求助,表示有一台車一直追趕他們,並將車開到警局門口才使黃男離開現場。警方隨後前往黃男住家將其逮捕,並查扣了一把塑膠製的空氣槍。

8月31日,黃姓男子被依恐嚇罪移送彰化地檢署,但檢方對他採取無保請回的處置,未將其收押。然而僅僅兩週後的9月13日,他再次在高速公路上,於高速行進間舉起空氣槍指向其他車輛,再度犯下類似罪行。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相關法規,空氣槍若動能超過每平方公分20焦耳,就具有穿透人體皮肉層的能力,將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黃姓男子在8月底被查扣的槍枝目前仍在進行殺傷力鑑定,以確定是否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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