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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與小王全裸躺自家床!瞎辯「流汗要更衣」 綠帽夫氣炸提告

記者 沈冠勳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9/10 16:11
最後更新時間:2025/09/10 16:28
人夫親眼看到妻子與男友人「脫衣同床」。(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人夫親眼看到妻子與男友人「脫衣同床」。(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新竹一名王姓人夫指控妻子李女與社團徐姓男友人,自2024年起發展婚外情,兩人多次前往摩鐵,並被親眼目睹徐男全裸與李女共躺家中床上,因而提告求償200萬元;雖然李女與徐男否認不正當關係,但新竹地方法院未採信其辯詞,認定雙方行為已超越一般異性交往界線,判兩人須連帶賠償人夫60萬元,可上訴。

妻子與小王頻繁開房 被撞見全裸同床

據判決書指出,王姓人夫主張,妻子李女自2024年與徐男開始密切往來,經常出遊並有牽手、擁抱、親吻等親密舉動,甚至頻繁至摩鐵開房,一直到今年3月,他竟然在家中撞見徐男全裸與妻子同床,認為婚姻遭背叛,憤而提告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小王解釋「流汗要更衣」 否認同床

對此,李女與徐男則堅稱僅為社團朋友,從未交往或發生性關係,聊天內容亦未觸及家庭或婚姻,對於徐男在李女家全裸一事,徐男則解釋因流汗需更換衣物,才會借用浴室,並否認兩人曾同床。

法院判賠60萬 可上訴

新竹地院日前審理此案件,法官審酌後認為,即便徐男因流汗換衣,也不合理選擇在已婚女性友人家中盥洗並裸身躺床,李女與徐男不僅共處一室,還在對方面前換衣,顯然超出一般異性正常社交範圍。兩人也曾與徐男配偶、李女家人共同出遊、拍照,互動密切。法官指出,李女與徐男互知彼此婚姻狀態,難以想像對對方婚姻狀況毫無疑問,最終未採信兩人辯詞,判決他們應連帶賠償王男60萬元,可上訴。
 



#婚外情# 新竹地方法院# 摩鐵# 精神慰撫金# 異性交往# 判決賠償#全裸#同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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