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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縱火男落網 怨父遺產分太少 報復家人

記者 王如襄 / 攝影 鄭勝為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8/25 17:42
最後更新時間:2025/08/25 18:37

新店一名63歲陳姓男子因不滿父親遺產分配不均,在預謀多日後於凌晨對自家車輛縱火洩憤,波及附近住家。這名男子在犯案後徒步在附近遊蕩四小時才返家,最終在住處被警方逮捕。據了解,陳嫌早在38年前就有縱火前科,此次因多次向弟弟索要金錢遭拒,憤而犯案。他在犯案前7天就已購買20多罐瓦斯及桶裝汽油,顯示犯行計畫已久。

新店陳姓縱火犯,燒車後徒步離開現場,家中周圍亂繞。(圖/TVBS)

 
這起縱火案件的主嫌是一名63歲的陳姓男子,他沒有穩定收入,已離婚且無子女,與家中三個兄弟關係不融洽。陳嫌在父親過世後,認為自己分得的遺產較少,因此多次向弟弟討錢,但遭到拒絕,最終選擇以縱火方式發洩不滿。

犯案當天,陳嫌點燃自己的車輛後,並未直接返家,而是刻意在周圍遊蕩四小時製造不在場證明。雖然從案發現場走回家只需36分鐘,但他直到早上7點才回到住處,最終在上午11點被警方逮捕。在落網後,陳嫌坦承是因為金錢糾紛而縱火。

附近住戶表示,起初以為是有人搬東西不小心引起火災,但從監視器畫面看來,嫌犯的行為明顯是蓄意縱火,還在車旁放置汽油桶。令人意外的是,這些住戶平時觀察,陳家兄弟們表面關係和睦,假日時常回家陪伴母親用餐,看起來相處融洽。
 

調查發現,陳嫌早有預謀,在18日就到大賣場購買了20多罐瓦斯,21日又到加油站買了桶裝汽油,直到25日才實施縱火計畫。由於陳嫌38年前就有縱火紀錄,此次再犯不僅波及鄰居住家,還將面臨公共危險罪的刑責及高額賠償。

【危險動作,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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