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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夜班色保全性侵、強盜前科多 逼女房仲簽本票「身體還債」

實習編輯 邱子嘉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8/22 14:51
最後更新時間:2025/08/22 14:51
台北一名夜班保全,威脅女房仲簽下本票,並進一步性侵。(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台北一名夜班保全,威脅女房仲簽下本票,並進一步性侵。(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宣判,一名有多項強盜、性犯罪前科的夜班保全,誘騙女房仲進入社區管理室翻拍住戶資料並暗中在旁錄影,事後再以公開影片為由勒索金錢,甚至進一步性侵該名女子,犯行手法惡劣,最終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13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指出,台北一名現年63歲葉姓男子,過去曾因強盜、妨害性自主、詐欺等罪遭判刑服刑多年,2020年假釋出獄後,擔任社區夜間保全。今年2月,他於值勤時見一名女房仲在社區等待客戶帶看房屋,便上前與房仲表示可提供住戶資料協助業務,引導對方到社區管理員辦公室後,又假意稱可供其翻拍,誘使女房仲拍攝住戶個資,期間暗自在旁側錄。

 

事後葉男聯絡女房仲,約其單獨赴約,並帶她前往頂樓住處後,隨即出示側錄影片,不僅威脅要將影片上傳至網路,還聲稱要向女房仲的公司勒索50萬元,使女房仲心生畏懼被迫簽下30萬元本票,並支付1萬2千元現金。葉男得寸進尺,進一步提出以「身體還債」的條件,迫使女房仲脫衣拍照錄影,假裝兩人為男女朋友,隨後實施性侵,整個過程女房仲多次表達痛苦及拒絕,葉男不僅未停止,還以手機拍攝、錄影。

此案經女房仲報警後,葉男遭北檢起訴,法院認定葉男明知女房仲不願與其發生性關係,卻以影片威脅得逞,事後甚至要求對方發送訊息製造假象,種種行徑顯見預謀犯案且手段惡劣,對被害人造成嚴重身心創傷,合議庭審酌其重複犯罪、犯後毫無悔意,依法判處13年有期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與手機等證物,全案仍可上訴。

 
事實上,根據判決書記載,葉男過去曾犯下多起強盜、妨害性自主、詐欺等重罪,已入獄服刑多次。葉男1987年曾持利器搶劫4名被害人,並強押其中一名女子至陽台,企圖性侵未遂,當時遭判刑8年。接著在1990年間,持刀闖入2名女性住處搶劫,再被判刑4年,並且於1995年間,連續對數名被害人先後犯下多次加重竊盜、詐欺及妨害公務等罪,總計被判15年5月。2007年,葉男持刀綑綁2名女性,揚言性侵甚至殺人,最後搶走財物,當時再判10年。判決顯示,葉男共有4次強盜前科,且近3次均於假釋期間再犯,怎料數年後,罄竹難書的葉男擔任社區夜班保全,於2025年再犯性侵重罪。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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