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宣判,一名有多項強盜、性犯罪前科的夜班保全,誘騙女房仲進入社區管理室翻拍住戶資料並暗中在旁錄影,事後再以公開影片為由勒索金錢,甚至進一步性侵該名女子,犯行手法惡劣,最終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13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指出,台北一名現年63歲葉姓男子,過去曾因強盜、妨害性自主、詐欺等罪遭判刑服刑多年,2020年假釋出獄後,擔任社區夜間保全。今年2月,他於值勤時見一名女房仲在社區等待客戶帶看房屋,便上前與房仲表示可提供住戶資料協助業務,引導對方到社區管理員辦公室後,又假意稱可供其翻拍,誘使女房仲拍攝住戶個資,期間暗自在旁側錄。
事後葉男聯絡女房仲,約其單獨赴約,並帶她前往頂樓住處後,隨即出示側錄影片,不僅威脅要將影片上傳至網路,還聲稱要向女房仲的公司勒索50萬元,使女房仲心生畏懼被迫簽下30萬元本票,並支付1萬2千元現金。葉男得寸進尺,進一步提出以「身體還債」的條件,迫使女房仲脫衣拍照錄影,假裝兩人為男女朋友,隨後實施性侵,整個過程女房仲多次表達痛苦及拒絕,葉男不僅未停止,還以手機拍攝、錄影。
此案經女房仲報警後,葉男遭北檢起訴,法院認定葉男明知女房仲不願與其發生性關係,卻以影片威脅得逞,事後甚至要求對方發送訊息製造假象,種種行徑顯見預謀犯案且手段惡劣,對被害人造成嚴重身心創傷,合議庭審酌其重複犯罪、犯後毫無悔意,依法判處13年有期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與手機等證物,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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